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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是一种更可怕的疾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4 07:14:06 人浏览

导读:

河南漯河的徐林东因看不惯邻居张桂枝在宅基地纠纷一事上吃了乡政府的亏,自1997年起帮她写材料、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3年10月,正在北京上访的徐林东被乡政府抓回来,关进精神病院,6年半里被捆绑48次、电击54次。昨日,徐林东终于回到了家,走时的黑发已经花白。几

  河南漯河的徐林东因看不惯邻居张桂枝在宅基地纠纷一事上吃了乡政府的亏,自1997年起帮她写材料、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3年10月,正在北京上访的徐林东被乡政府抓回来,关进精神病院,6年半里被捆绑48次、电击54次。昨日,徐林东终于回到了家,走时的黑发已经花白。几乎所有人都说, “你看他谁都认识,跟大家都打招呼,哪像精神病”。 (《大河网》4月26日)

  如果不是媒体的介入和公布,恐怕徐林东仍在精神病院 “被精神病”着。类似 “被精神病”事件还有不少。4月9日,湖北十堰的彭宝泉和邓复华,因用相机和DV拍摄该市五交化公司员工上访场面,被警方羁押后,以二人有疑似精神病为名,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2004年,黑龙江农民黄淑荣因上访被多次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后被20多位精神病专家会诊鉴定为 “连轻微精神病都不是”。

  “被精神病”是一种权力病,是失去制约权力的扭曲。法国思想家福柯认为,在精神病的发现、诊治过程中,表面上看是知识、科学的作用,实则透出权力和统治的魅影。如今,一些基层干部,为了压制公民信访,给上访群众戴上 “精神病”的帽子。权力不制约,徐林东就不会是最后一个“被精神病”者!

  “被精神病”是一种制度病,是制度规范缺失的产物。1985年,我国开始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去年6月公布了草案,历时25年。至今,我国还没有一部有关收治精神病人的规范法律,对精神病人的认定、监护、强制治疗等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 “被精神病”事件的屡屡发生。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公民 “被精神病”的情形缺乏应对举措,对行为人应当为此承担什么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1998年,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斯库拉托夫、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捷夫在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一书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并称 “现在这种情况已经终止了,而刑法典第128条规定了将他人非法关入精神病院的刑事责任。”或许,俄罗斯的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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