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规 > 社会保障法规 > 太原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5 21:28:43 人浏览

导读: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现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晋民字[2006]39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农村低保制度的管理水平,提出以下要求:1、要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晋民字[2006]39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农村低保制度的管理水平,提出以下要求:

  1、要把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去推动工作,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要把已形成的规章制度、主要做法等统一装订成册,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真正把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好。

  2、要提高农村低保的覆盖率。按照人代会上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今年,各县(市、区)农村低保的覆盖率要达到5%,未达到此要求的,必须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

  3、要制定一套适合当地实际情况,既规范又便于操作的家庭收入核算制度,明确计算家庭收入的依据和标准,要按分担比例落实好配套资金。

  4、要及时将那些已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取消其低保待遇,同时把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要对农村低保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对低保资金发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面的检查;要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主义等不正之风;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低保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同时还要通过完善低保资金的管理、审核审批程序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制度,使农村低保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

  附:《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通知》

  二〇〇六年六月七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