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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领不到工资 单位答复牵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7 18:19:45 人浏览

导读:

西宁05月10日电西宁泰和宾馆在录用员工时,扣压员工的身份证原件,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押金;员工辞职后,迟迟领不到应得的工资。泰和宾馆有关人员虽做了解释和承诺,但显得牵强。宁启华女士向本报反映:3月21日,她到泰和宾馆应聘人事主管(行政文员)岗位,被录用。

  西宁05月10日电 西宁泰和宾馆在录用员工时,扣压员工的身份证原件,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押金;员工辞职后,迟迟领不到应得的工资。泰和宾馆有关人员虽做了解释和承诺,但显得牵强。

  宁启华女士向本报反映:3月21日,她到泰和宾馆应聘人事主管(行政文员)岗位,被录用。22日开始上班(试用期7天),4月3日,宾馆安排她到茶艺做领班。她觉得自己是应聘行政文员岗位的,茶艺领班并不适合自己,遂提出辞职并得到批准。当时,宾馆方让她4月15日来领取13天的工资。15日、16日,她去要工资,没有结果。17日,她在宾馆等了3个多小时后,宾馆办公室主任王先生答复,办公室没有收到她的考勤记录,办公室需要调查和协调,要她等待。18日,她又到宾馆,财务部负责人说,像宁女士这种情况,不能发工资。办公室主任王先生对宁女士说,要协调,并让宁女士再等等看。此后,宁女士再拨打办公室主任王先生的小灵通,对方始终关机。

  宁女士对记者说:“泰和宾馆在录用员工时,扣压员工的身份证原件,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押金。我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宾馆这样做显然不合法。”

  4月25日,记者来到泰和宾馆,前台服务员说,办公室主任王先生不在单位。拨打他的小灵通,联系不上。4月26日,泰和宾馆办公室工作人员吕先生就宁女士反映的问题做了解释:其一,按单位规定,每个月的15日为工资发放日,宁女士的工资要等到5月15日再发。其二,泰和宾馆招聘员工时很谨慎,要给每位员工建立档案,并报送辖区派出所。这些工作完成后,宾馆方会归还员工的身份证。其三,宾馆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工作装也是宾馆的资产,所以要收押金,这样做,可以杜绝员工随意走人;如果员工按正常手续办理辞职,单位会退还押金。

  宁女士认为,泰和宾馆的解释很牵强。她5月初要到外地工作,对宾馆一再拖欠工资的行为,她将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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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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