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案例 > 工伤案例 > 实习生受伤致残实习单位被判赔偿

实习生受伤致残实习单位被判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7 13:34:07 人浏览

导读:

大三学生小陈在参加学校组织的顶岗实习期间,从电梯井坠落摔伤,向学校和实习单位索赔30余万元。近日,法院一审认定实习单位存在过错,判决其赔偿小陈近12万元。去年9月,经学校介绍,小陈到一家维修公司参加为期1年的顶岗实习。这天,小陈从公司的电梯井道坠落至地下

大三学生小陈在参加学校组织的顶岗实习期间,从电梯井坠落摔伤,向学校和实习单位索赔30余万元。近日,法院一审认定实习单位存在过错,判决其赔偿小陈近12万元。

去年9月,经学校介绍,小陈到一家维修公司参加为期1年的顶岗实习。这天,小陈从公司的电梯井道坠落至地下二层底坑,将腰椎摔伤,构成9级伤残。

庭审中,学校辩称,学校已经组织小陈与该维修公司签订学生实习协议,校方在此次事故中没有责任。维修公司则认为,事故发生是小陈违章操作电梯导致,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当时小陈并未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仍是在校学生,学校对他负有监督管理义务。

法院认为,维修公司作为实习单位,应对小陈实习环境的安全负责。从现有证据看,案发时维修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技术指导和安全警示,在小陈进入井道时没有进行任何阻止,从而导致他坠落受伤。因此,法院判决维修公司赔偿小陈医疗费等近12万元。(刘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