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案例 > 工伤案例 > 员工厂内遭遇车祸获工伤赔偿 法院:员工可选择肇事者侵权赔偿或单位工伤赔偿

员工厂内遭遇车祸获工伤赔偿 法院:员工可选择肇事者侵权赔偿或单位工伤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7 12:12:08 人浏览

导读:

案情2008年4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砖厂员工陈某在厂内为一辆外来运砖车装车时,司机刘某不知陈某在车后,倒车时将陈某压伤。陈某受伤后入院治疗,经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砖厂负责人给陈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认为陈某的伤是由外来司机刘某造成,应当由刘某承担赔偿

案情

  2008年4月21日上午11时左右,砖厂员工陈某在厂内为一辆外来运砖车装车时,司机刘某不知陈某在车后,倒车时将陈某压伤。陈某受伤后入院治疗,经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砖厂负责人给陈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认为陈某的伤是由外来司机刘某造成,应当由刘某承担赔偿责任,拒绝工伤赔偿

  无奈之下,陈某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作出认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砖厂支付陈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计46895.80元。

  砖厂负责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审理后,判决砖厂一次性向陈某支付各项费用计21041.80元。(首席刘太金整理)

  断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因工作需要,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可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陈某是被外来车辆撞伤,司机刘某应承担直接的侵权赔偿责任,但陈某是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内,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符合工伤赔偿的条件,因此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陈某可选择侵权赔偿或工伤赔偿。对陈某已选择的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单位先行赔付后,可向司机刘某追偿。撰稿:劳动法天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