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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未签合同的单位被炒鱿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1 09:04:0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2013年1月16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劳

  核心内容: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013年1月16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劳动者自愿放弃解除劳动合同后用工单位所应一次性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金18054元,并同意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2010年5月,卢海涛到南丹县某矿业公司做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由此也一直未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2012年5月15日,卢海涛向南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该仲裁委裁决由南丹县某矿业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被停班后的工资、失业金损失,并由公司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年6月29日,南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1、由南丹县某矿业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卢海涛各项经济补偿金共计18054元;2、由南丹县某矿业公司补缴卢海涛从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3、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关系。南丹县某矿业公司对该仲裁不服,于2012年7月18日诉至法院,1、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2、判定公司不支付各项经济补偿金给卢海涛;3、判定公司不用为卢海涛补交任何保险。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卢海涛认为双方已走到打官司的地步,即便赢了官司也已没有实际意义,最后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1、自愿放弃公司应一次性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失业保险金损失共计18054元;2、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page]

  【普通员工签订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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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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