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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须履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0 13:55:10 人浏览

导读:

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须履行为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月6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负责人提醒农民工,进城务工,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签订时,一定要确认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据悉,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须履行

  为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月6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负责人提醒农民工,进城务工,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签订时,一定要确认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

  据悉,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阅读延伸: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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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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