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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如何续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3 05:45:42 人浏览

导读:

通知中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解除劳动关系当日起,一个月内向本人户口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续保登记.申请办理续保登记时,应填报《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续接医疗保险关系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有关证件和材料:①解除劳动关系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通知中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自解除劳动关系当日起,一个月内向本人户口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续保登记.

  申请办理续保登记时,应填报《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续接医疗保险关系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有关证件和材料:

  ① 解除劳动关系有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 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办理续保登记后,须持《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登记表》到指定银行储蓄网点开立个人储蓄帐户.年度内预存三个月以上的医疗保险费,有市医疗保险经办委托银行每月从个人储蓄帐户中划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也不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医疗补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在本《意见》规定的续保登记并按规定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远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缴费标准及待遇

  以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9.5%比例缴费的,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可参加住院医疗费统筹.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统筹的同时, 必须参加大额医疗救助保险大额医疗救助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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