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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21 17:47:35 人浏览

导读:

由于疫情,很多公司都经营比较困难,导致不得不裁员的情况,一些职工也因此被迫失业,现在大部分公司都是有给职工购买社保的,其中就包括有失业险,对于符合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失业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由于疫情,很多公司都经营比较困难,导致不得不裁员的情况,一些职工也因此被迫失业,现在大部分公司都是有给职工购买社保的,其中就包括有失业险,对于符合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失业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哪些

  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失业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哪些等知识,由此可见,对于按照规定购买了失业险满1年的,由于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领取失业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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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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