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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平顶山市教育局发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22:07:55 人浏览

导读: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民办)各学校: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教基[2009]5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民办)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教基[2009]5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8月17日印发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

教基〔2009〕588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程序

各中小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未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各省辖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程序和组织工作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二、强化安全管理

中小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要结合集体外出活动的特点,在出行前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制定详细的外出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外出活动安全保障措施;慎重选择交通工具,密切注意交通安全,严防发生交通事故。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如遇突发意外事故,要迅速做好应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三、落实安全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本着对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领导和管理。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学校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接通知后,要对所属中小学校今年暑期正在组织和准备组织的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进行调查摸底,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完善审批手续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关注天气变化,遇有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一律不准组织外出。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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