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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8 09:06:20 人浏览

导读:

考勤记录能否作为证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
考勤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领导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的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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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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