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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还有经济赔偿!公司有没有少发给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15:14:24 人浏览

导读: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一般来说,员工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都是没有经济补偿除非是单位有过错在先,你是被逼辞职的情况除外。但是有哪些被逼辞职的情形呢?被逼辞退的职工该如何维权追讨经济补偿金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具体的情况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分析。

  在职场中,有些特殊群体很容易被单位辞职,比如怀孕女职工,患病职工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单位以各种理由辞退你,但是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是不合理的。为此,劳动法也制定了一些列法律来保护特殊群体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还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外,单位随时变更劳动合同条件的,未及时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员工社保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这些理由都是可以作为单位被逼辞职的,并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出离职的,若在已签订了的劳动合同内规定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是否还属于被迫于无奈的情况下辞职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是单位的义务,劳动者不能自愿放弃。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并且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能以单位没有购买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可以要求单位给与经济补偿。当然,单位不帮你缴纳社保,你还想留在单位继续工作的不想辞职,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为自己补办社保手续和补缴社保费用,并对单位给与一定的行政处罚。要求单位补缴之前的断交的社保。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要怎么算?经济补偿的计算原则是按照劳动者在工作单位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应支付三倍月工资来算,但是不能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能超过12年。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责任编辑: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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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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