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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2 23:58:06 人浏览

导读:

在大多数人进入一家新公司的时候,公司与员工之间都会有试用期,来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是否能够契合,一旦发现不是太适合,就会选择在试用期进行相关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在大多数人进入一家新公司的时候,公司与员工之间都会有试用期,来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是否能够契合,一旦发现不是太适合,就会选择在试用期进行相关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是怎样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2)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

  3)用人单位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

  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试用期解除相关的劳动法律关系,相比较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前者是较为容易解除的,限制也不会比后者多,好了以上就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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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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