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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

更新时间: 2020-11-11 16:10:10 0人浏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
律师解答
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说明理由,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若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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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国强律师
主办律师
肖国强律师

四川-宜宾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征地拆迁、综合、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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