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待遇 > 工伤医疗 > 医疗期计算期限与计算规则是什么

医疗期计算期限与计算规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08:58:21 人浏览

导读:

员工病了或者因工受伤,都是需要时间来治疗的,这个治疗期间就是我们说的“医疗期”,那么,这个医疗期计算期限与计算规则是什么呢?医疗期期限能否延长?关于医疗期还须了解哪些问题?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病了或者因工受伤,都是需要时间来治疗的,这个治疗期间就是我们说的“医疗期”,那么,这个医疗期计算期限与计算规则是什么呢?医疗期期限能否延长?关于医疗期还须了解哪些问题?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期计算期限与计算规则是什么

  一、医疗期计算期限与计算规则是什么

  (一)医疗期的计算期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医疗期的计算规则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0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医疗期时不同医疗期周期内的病假不能合并计算。

  二、医疗期能否延长?

  1、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1、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2、处于医疗期的患病职工不能从事其它有收入的劳动。

  3、在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但医疗期未满的情况下,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终止。

  4、医疗期内,企业需要支付职工工资。

  5、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从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病假工资中扣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医疗期计算期限与计算规则是什么的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医疗期计算期限的确定与员工工作年限有关,实际工作年限越长,医疗期限就越长,另外,还须了解医疗期期限,企业是需要给员工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保和公积金的,如果所在企业违背这一规定,可到相关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