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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4 08:02:36 人浏览

导读:

工伤导致的骨折在工伤事故中是频发的事件,这里就工伤骨折问题展开讨论。工商骨折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骨折能够休息几个月?以及工商骨折如何确定工伤级别?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导致的骨折在工伤事故中是频发的事件,这里就工伤骨折问题展开讨论。工商骨折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骨折能够休息几个月?以及工商骨折如何确定工伤级别?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工伤骨折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骨折能休息几个月

  1、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长短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了,伤势不同的的,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停工留薪期内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计算,但对停工留薪期限长短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

  实践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以对照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间的长短,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三、工伤骨折如何确定工伤级别

  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伤残标准。更严重的可以被鉴定为十级甚至更高。工伤鉴定的标准在2016年没有变动,继续沿用之前的判断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骨折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工伤骨折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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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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