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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小学老师绩效考核跟工资挂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15:16:40 人浏览

导读:

中山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职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2010~2011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绩效考核开始。日前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职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镇区教办、市直属中小学

中山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职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0~2011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绩效考核开始。日前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职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镇区教办、市直属中小学校及各民办学校组织开展今年的绩效考核。

根据《通知》,本次考核的考核时限为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考核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2010-2011学年度在编在册的教职员。据悉,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小学校长、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以及聘任、交流、职务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考核对象为在编在册教职员

根据考核通知,此次全市公办中小学校2010—2011学年度在编在册校长、教师绩效考核将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而公办中小学在编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幼儿园和民办学校教师绩效考核也参照其执行。

据悉,中小学校长及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均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中小学校长的考核主要上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和上级组织评价等操作方式进行,其绩效总分由民主测评和上级组织评价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由镇(区)自定。

考核结果将分为四等次

绩效总分在85分及以上,且排名在本镇(区)(或市直属学校)正、副校长总人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绩效总分在70-84分的,绩效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绩效总分在60-69分的,绩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绩效总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而教师的绩效总分由考核小组测评、教师互评和学生评价三部分得分组成。计算公式由学校自定。

绩效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排名在前15%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绩效总分在70—84分的,绩效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绩效总分在60—69分的,绩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绩效总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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