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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几天班就应该算几天工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10:39:14 人浏览

导读:

半个月内辞职或被辞退不支付工资的合同约定违法因为人家在食堂里喝瓶啤酒,我就被解雇了,这事也忒冤了!好不容易在一家五金厂里谋了份保安的差事,可余安华(化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工作了才10天就被辞退了,而且还拿不到一分钱工资。今年4月1日,于安华进五金厂担

  “半个月内辞职或被辞退不支付工资”的合同约定违法

  “因为人家在食堂里喝瓶啤酒,我就被解雇了,这事也忒冤了!”好不容易在一家五金厂里谋了份保安的差事,可余安华(化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工作了才10天就被辞退了,而且还拿不到一分钱工资。

  今年4月1日,于安华进五金厂担任保安时,该厂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中规定:若于安华在半个月内辞职或被辞退,就不支付其工资。有了新工作,余安华尽心尽责,不敢有一点疏忽。可在上班的第10天中午,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该厂一名员工在食堂吃饭,因为口渴买了一瓶啤酒当饮料喝。当时,于安华看在眼里,但他想已到了下班时间,而且员工在食堂喝啤酒并不违反该厂的规章制度,也不在保安管理的范围之内,就没有上前制止。

  不料,厂保安队的队长得知后,责怪于安华严重失职,并要求他写检讨书。于安华的脾气一向很犟,他坚称自己没有失职,怎么也不肯写检讨书。厂保安队队长以其不服从管理为由,强行将其辞退,并且拿出当初协议里的规定,没发给他分文工资。

  余安华很困惑,自己无故遭辞退,是不是当初厂家在协议中设下的“陷阱”?自己究竟有没有可能再拿回这10天的工资?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苗富律师认为,毫无疑问,于安华有权拿到其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工资标准的工资。所以无论于安华因为何种原因被辞退,其劳动报酬均应由用人单位加以支付。双方所签订劳动协议中关于“劳动者若在半个月内辞职或被辞退,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约定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因此无效。

  律师提醒,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法定前置程序,当事人必须先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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