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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的最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16:36:4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公司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获得赔偿的时间有一定的规定,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双倍工资的最长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希望对您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公司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可以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获得赔偿的时间有一定的规定,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双倍工资的最长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希望对您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双倍工资的最长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中的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指的是最多支持11个月双倍。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三、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四、双倍工资的风险提示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年期满时,从一年期满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再主张双倍工资,那就不会得到支得支持了。比如,劳动者是2008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应当在2008年1月31日之前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到2008年21月31日满一年,从次日起即2009年1月1日起计算一年的时效,那么劳动者最迟在2009年12月31日前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过了这个时间就超过仲裁时效了。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损失,反而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双倍工资是法律的硬性规定,如果不签订就有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双倍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实际收入来计算,如果满一年计算11个月,那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用人单位更要注意的是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的问题。有些用人单位也知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对新入职人员要求很严格,都能签订,但对于续签合同往往有所疏忽,如果合同劳动期,但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样视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样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人事部门在工作中尤其要细致认真。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双倍工资的最长时间是这样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就是最长的时间,即十一个月,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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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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