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工时休假 > 安置到机关的

安置到机关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0 19:07:28 人浏览

导读:

安置到本市国家机关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确定:1.职务工资按本人转业时原军队职务(含技术等级,下同)工资80%的数额就近套入机关对应职务的工资档次(达到或超过半个档差的套入上一档次,低于半个档差的套入下一档次),但套入后的职务档次最多

安置到本市国家机关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职务工资按本人转业时原军队职务(含技术等级,下同)工资80%的数额就近套入机关对应职务的工资档次(达到或超过半个档差的套入上一档次,低于半个档差的套入下一档次),但套入后的职务档次最多不超过转业时机关同等条件人员职务工资的4个档次,超过部分不予保留。

2.级别工资按照国发[1993]79号、国办发[1993]85号及沪人[1994]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根据其本人转业时原军队职务、军龄(含曾在地方工作的年限,下同)套入地方相对应职务的级别,并享受相应的级别工资。

3.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