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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通知书如何送达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8 17:08:3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如今随着《劳动法》的进一步推行,大家的法律意识已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了,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一下,有必要了解清楚自动离职的相关事项。S那么,自动离职通知书如何送达有效?下面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我们知道,如今随着《劳动法》的进一步推行,大家的法律意识已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了,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一下,有必要了解清楚自动离职的相关事项。那么,自动离职通知书如何送达有效?下面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一、自动离职通知书如何送达有效?

  在无法实现直接送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首先想到的是邮寄送达,这就涉及到收件人、快递单填写、邮寄服务提供者的选择等问题。

  首先,仅有劳动者本人作为收件人时,邮寄送达仍面临实质性障碍。建议在送达信息中设置多个收件人,即由劳动者指定信任的人作为代收人。

  其次,不宜将工作地址、办公电话等作为劳动者的送达信息,因为劳动者一旦离开用人单位,仅凭这些信息难以实现有效邮寄送达。

  再次,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户籍信息作为备用送达信息,在通过劳动者提交的送达信息无法送达时,可以按照户籍信息再邮寄一次。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保证邮寄送达效果,也会选择按照送达信息和户籍信息同时向劳动者邮寄送达。

  第四,填写快递单必须注意以下细节:寄件人应是用人单位确定的经办人,以表明邮件的公务性;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应当与劳动者提交的送达信息一致,避免无法送达或者错误送达;快递单一定写明邮寄文件的名称及页数、份数,简单的标记“文件”,并不能证明邮寄内容;留存邮寄文件的复件,用以证明邮寄文件的内容。

  第五,选择快递公司一定注重公信力。公信力来源于服务的质量和规范性。推荐使用EMS,不仅服务地域广泛,而且很多单位和小区只允许这一家快递进入。

  第六,建议经办人到营业厅办理邮寄业务,而不是电话预约上门揽件。因为通过柜台可以即时取得盖有邮戳的快递单留存页以及对应的快递费收据,证明力更强。

  第七,经办人一定注意查询邮寄送达情况,以确定是否送达以及送达日期、签收人等重要信息。部分公司提供有签收回执或者加盖印章的纸质查询信息单等服务,效果更好。查询结果与快递单等资料一并留档保存。

  二、如何做到有效公告送达

  首先,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使用公告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告送达并无直接的规范依据,裁判实践中一般是参照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以下简称复函)处理的。本着对劳动者负责的原则,该复函要求,只有在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或者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

  其次,建议选择纸媒,公信力强,并且容易固定证据。建议在省级报刊上刊登,以保证公告的传播范围;如果劳动者户籍或者留存的收件地址在外省的,建议在全国性报刊或者分别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者提供的户籍地、收件地址所在地省级报刊上公告。

  再次,公告送达应当给予合理的送达期限,参照前述复函,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第四,公告应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依据、时间、办理工资结算及相关手续的途径等。但是,诸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涉及劳动者隐私的内容,不便写入公告。

  第五,前述复函还规定,张贴公告也属于公告送达的方式。但是,张贴《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侵犯劳动者的隐私存在争论。张贴范围还必须考虑到劳动者能否接触到公告,因此张贴范围也难以把握。笔者建议,张贴公示可以作为其他送达方式的辅助手段。

  三、用人单位送达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用人单位并不适用留置送达等规则,也未被赋予诸如司法机关拥有的国家调查权力,他人没有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下落和联系方式的义务。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义务不能无限大。

  以上是一篇关于“自动离职通知书如何送达有效”方面的文章的介绍。自动离职的相关事项,当事人是一定要认真了解一下的,有必要好好了一下,避免自己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倘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敬请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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