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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几天不上班算自动离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3:37:17 人浏览

导读:

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那么职工几天不上班属于自动离职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那么职工几天不上班属于自动离职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职工几天不上班算自动离职

  原本《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内有对自离的时间规定,但由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已取代《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作为依据,因此只能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是否有相关规定。

  一般单位员工手册上就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这个约定是法律上是可以得到承认的。但是也有很多企业将旷工自动除名缩短到5天或者10天的。也正常的。

  二、职工辞职与自离的区别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职工自离怎么拿回工资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但是,无论什么原因,在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都应对公司进行结算,应得工资和按照规定扣除的公司需要逐项计算清楚。自动离职有工资的,否则就是单位违法。自动离职,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是工资结算日,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期限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协调不成,当事人再申请劳动仲裁,如单位有证据证明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你应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实践中,单位一般无法举证证明其存在的损失,也无法举证证明损失的金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公司职工几天不上班算自动离职的相关知识,劳动者可以根据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是否有相关规定,我国法律对于自离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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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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