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飞行员跳槽案看员工的辞职制度
导读:
核心要点:
飞行员有自由择业的权利,其跳槽的背后是两个航空公司的较量,因此解决飞行员跳槽的问题可以借鉴足球运动员转会制一样,制定出一定的转会规则。
事件始末:
1996年9月,丁某、府某转业在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任飞行员,双方在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中约定:作为飞行员的乙方在约定服务年限内要求解除合同时,甲方可按规定协议向乙方收取各类赔偿补偿费用。2004年7月,二人递交辞呈但未获同意。随后两人不再去上班,公司亦停发工资待遇,但未给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同年12月7日,经江苏省劳动仲裁委裁决,二人与公司合同自2004年8月13日解除,丁某一次性赔偿公司培训费38.8万元,府某赔偿33.8万元。航空公司不服,于同年12月向江宁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丁、府与航空公司解除合同,但因违反服务期限约定构成违约,二人需赔偿航空公司培训费等损失100万元。
点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择业的权利。那么飞行员也属于劳动者,他们有劳动权,享有自由择业权。在目前法律框架下,飞行员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只要没有依法签订服务期,那么飞行员作为劳动者就具有辞职权。但作为特殊的劳动者群体,法律必须对飞行员跳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防止恶性竞争的行为进行限制。面对航空公司对飞行员的高额投入和飞行员违约后所造成的损失,培养飞行员的航空公司理应得到一定的赔偿。但要把所有的赔偿责任归于飞行员个人承担显然不妥。跳槽的背后是两个航空公司的较量,飞行员流动产生的利润主要还是归航空公司。因此解决飞行员跳槽的问题可以借鉴足球运动员转会制一样,制定出一定的转会规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这是一个真实发生在烟台厂的真实的邮件,据说8月14日离职,但是最终也不知道是谁我并不认识这位即将离职的员工,据说资讯的人也未能查出这个人到底是谁。暂且称为某人吧
富士康2008新干班员工辞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孙斌]/兰泉员工关系室(2)富士康2008新干班员工辞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经过了专业技术培训,员工辞职是否支付违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