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男童百般抵赖 无德司机被判刑
导读:
2005年7月10日,李某夫妇带着两岁的儿子小文在通州区于家务乡某车站等公交车。突然,李某看到一辆农用车向这边“冲”过来,便大叫了一声想拉住站在路边的儿子,但农用车的右前侧还是碰到了小文的头部。当时,小文便倒在地上,农用车在距离70米远左右的地方停下。车上的人和李某夫妇用农用车将小文送到医院。
肇事司机王某却没有随车去医院,只有他车上的两人去了。当听说要交住院押金时,二人便给司机王某打电话让他过来,但王某说:“有你们在我就不去了”。一听这话,这两人也走了。此后,孩子的父亲给王某打电话,王某却说:“你打错电话了。”
经医院诊断,小文为开放性颅脑损伤,法医鉴定为重伤。在庭审过程中,肇事司机王某为自己开脱说:在看见被害人时,自己已经采取了必要的紧急措施,“他的伤是自己摔的。”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驾驶车辆造成一人受重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且证人证言以及医院诊断证明均证实小文头部所受的伤不是摔倒,故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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