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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递交给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6 05:44:16 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不服有关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交给上一级交警部门,同时当事人还需要缴纳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递交给谁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当事人不服有关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交给上一级交警部门,同时当事人还需要缴纳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递交给谁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递交给谁

  当事人不服有关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交给上一级交警部门,同时当事人还需要缴纳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交通事故认定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提交给上一级公安部门。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递交给谁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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