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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交给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31 09:18:08 人浏览

导读:

随着车辆的逐渐增多,确实给人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车流量大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是人为的还是意外发生的。我们对交通事故有一个立案判断,那么,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交给谁?交通事故复核范本如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交给谁

  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交给谁

  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比如县大队做出的,就交给市交警队。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交通事故复核范本

  申请人:陈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X街道XXXX号院,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XX月XX日下发的X公交认字[XXXX]第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交给谁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引用法条

  • [1]《交通事故认定书》
  • [2]《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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