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保险合同,投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保险期限内,该厂驾驶员驾驶所投保的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赔偿被害人15.6万余元。
车主称——— “家用车两年一检”———这是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交法中一项新规定,然而车主符先生去年在“享受”这条新规定的便利时却被涮了一把,保险公司以符先生
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保险公司。但是当深圳中星(化名)运输公司的大货车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却作出了拒绝赔付的决定,理由是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3日对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拒绝赔付北京知识安全工程中心车辆损失险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给付原告北京知识
据新华社电 一起没有确认责任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应该怎样索赔?新交通法实施以来辽宁省首例因没有确定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引发的索赔案,日前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
作者:曾建莉 [案情简介] 谢某向朋友借了一辆汽车长期使用,并为该车车辆购买了保险。2004年2月29日,谢某驾车将一行人叶某撞伤。当谢某把发生 交通事故 情况
2005年1月16日下午,北京的刘女士驾驶刚刚购买的菲亚特小客车正常行驶,路过昌平区的一个十字路口时,一辆天津牌照的雪佛兰小客车违反交通规则,导致雪佛兰的前部与
作者:马文静 编者按:某客运公司一客车在向保险公司投保后,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车祸(与另一辆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客运公司应负次要责任,另一辆车负主要责任。后
近日,顺义法院审结并顺利执行一起行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但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案件。 2005年8月22日,马先生骑电动三轮车,与被告北京某搬家公司雇用的司机王
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投保的车辆如果不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管部门报案,那车主损失的保费可能上万元。日前,一起因投保者在事故发生12小时后才向交管部门报案而引发的纠纷
自从新交通法出台后,由于保险条例和交通法的衔接问题而引发的机动车保险索赔纠纷越来越多。2005年6月13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本市首例因保险公司拒绝按新
驾车时发生 交通事故 ,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却以无有效的旅客运输营运证为由拒绝理赔。近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保险合同纠纷,判决被告中华联合保险
热门分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