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应承担维修义务
导读:
个案:我在今年年初租了一套在小区里的住宅,因当时房屋比较新,我就没有和业主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维修费用、维修项目的条款。今年4月开始,该房屋的卫生间屋顶就一直漏水,而且水管也出现渗漏现象。
我与物业管理处联系,要求他们给我维修,但物业管理处说他们只负责维修整个小区的公共使用部分。我不得不与业主联系,业主却说,房屋现在由我使用,维修也应由我负责。我想了解一下,在租赁合同未明确的情况下,房屋出了问题是否应由业主来维修?我认为业主与物管公司未尽维修责任,我能否因此不交物业管理费和房租?邓先生
律师评案:如邓先生所讲的情况属实,邓先生不能因为房屋无人维修而拒交租金与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不含维修业主所购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义务为邓先生维修房屋。在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由谁维修房屋的情况下,应由出租人(即房东)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邓先生缴交租金与出租人维修房屋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邓先生不如期缴交租金,要承担逾期交租的违约责任。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李瑾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连带责任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那么,保证人是否应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是出租人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中派生的义务。维修义务是指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
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因租赁物本身出现问题,出租人应当履行维修义务。双方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的,应当依照约定。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一
问:林先生与房东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由林先生承租王某一处住房。租赁期间,因为该房屋房龄较久,因此多次发生漏水等维修问题,林先生为此曾多次与房东联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