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变更有何区别
导读:
双方对相关的事项约定清楚,就会签订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以后,想要有关的事项进行改变,该怎么认定这一行为或是这一变化是合同变更还是合同的转让,这个就需要我们对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进行了解,对这种行为进行区分。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变更有何区别。
1、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 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
2、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而 合同的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内容的改变,不涉及合同主体的变化。
3、在合同转让中,除第三人加人合同关系的情况外,因合同主体 的变化将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而产生一种新的合同关系;但在合同变 更的情况下,当事人只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关 系仍然保持效力,不发生原合同关系消灭的问题。
(1)《合同法》对于合同变更的规定较为简单,即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虽然仅两个条款,但是合同变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的履行和企业利益却具有很大关系。
(3)《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即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上述理论及现行法律的规定均可看出,合同的本质不是书面的合同文本而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书面合同只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合同除了可采用书面形式之外,还可采用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相当于债权债务的转让。合同变更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同变更仅仅指合同内容变更,即合同双方协议将合同的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或者补充。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即当事人的变更(即合同转让)和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又可称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 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地或者部分地转让给 第三人。合同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只是发生合同主 体的变化,是以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合同的债权人,或以新的债务人代 替原合同的债务人。根据合同转让的权利义务不同,合同转让可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移以及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三种形 态。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变更有何区别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转让是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转让给某一方,但是如果是合同的变更,主要就是对合同的某些内容进行改变,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这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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