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给找工作却没办成结果被委托人告上法庭
导读:
文登市民鞠某听说毕某路子挺宽,便拿钱委托其帮忙办理到外轮上打工,没想到钱花光了毕某却迟迟没有给联系上工作,鞠某怒而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文登市人民法院判决毕某全部返还鞠某现金3万元。
2005年,鞠某经人介绍,委托毕某为其办理到外轮上打工事宜,鞠某先后两次共给了毕某3万元现金,毕某承诺在一年内为鞠某把所有手续办好。但是一年后,毕某以种种理由推脱,至今未办理成功。鞠某因此起诉到文登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委托关系,同时要求毕某返还办理打工事宜的费用3万元。
帮人办事还成了被告,毕某感觉挺委屈。他说,自己并不能直接办理到外轮上打工事宜,也是经人介绍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收取鞠某3万元一事属实,但自己已将款项都交给办理手续的于某了,自己充其量只是个中间人而已。他曾经多次催办此事,已经尽到了责任,而且他也没有收到好处费。
文登市人民法院在庭审中查明,毕某为鞠某办理委托事宜确实是无偿的,究竟办理手续花了多少钱毕某并不清楚,整个事件中他只是起了一个桥梁作用。但法院认为,毕某庭审中虽然声称已将相应款项交付案外人于某,但毕某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事情事先并没有告知鞠某,也没有得到鞠某的同意,所以,对于毕某“钱给了他人就与自己没有关系”的说法不予支持,判决毕某须将鞠某曾经交付的3万元钱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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