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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义务期限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30 12:50:21 人浏览

导读:

保密义务一般是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中需要员工在任职期间对所兼任的职位以及公司的相关内容要进行保密,那么对于保密义务来说,它的具体期限是有相关的时间规定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保密义务期限是多少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吧。

  保密义务一般是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中需要员工在任职期间对所兼任的职位以及公司的相关内容要进行保密,那么对于保密义务来说,它的具体期限是有相关的时间规定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保密义务期限是多少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吧。

  一、保密义务期限是多少

  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二、劳动合同可否约定保密义务违约金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违约金有一些限制性规定。

  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话,则不受上述限制。

  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保密义务期限是多少问题的详细解答,保密义务它的实现一般比较长,且保密义务是随商业秘密存在而存在的,如果害怕他人泄露秘密,我们建议签订相关的合同,并且详细的记载。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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