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劳动合同知识 > 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6 01:57:50 人浏览

导读:

外国籍员工,指没有取得中国定居权而在中国从事劳动的国外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1.外国人就业的条件外国人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1)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
外国籍员工,指没有取得中国定居权而在中国从事劳动的国外人。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1.外国人就业的条件
外国人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1)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4)无犯罪记录; (5)有确实的聘用单位;(6)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外国人就业许可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号)第5条规定:“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因此,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后方可聘用。
3.外国人就业的劳动合同管理
具备聘用外国人的许可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届满前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方可办理延期手续。
劳动行政部门对就业证实行年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1年,应在期满前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4.聘用外国人的法律风险
我国法律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无论国企、私企还是公民个人擅自聘用外国人都是违法行为,均构成非法用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