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付义务人怎么解除合同
导读:
合同签订是一项很重要的民事活动,合同内容需要约定相关的合同权利和义务,才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约定相关解除合同条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先给付义务人怎么解除合同?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先给付义务人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先给付义务人通知后给付义务人,通知到达时发生合同解除效力;但后给付义务人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与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效力。后给付义务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应负违约责任。同时按相关法律规定,先给付义务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先给付义务人怎么解除合同的内容,由此可知,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就包括了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的方式,当解除通知到达后,解除合同生效。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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