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导读:
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会根据不同合同的各类特征,来对合同进行相关的分类,从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能够更加明确,所合作的项目也较为清楚,但解除条件是否会因为合同的不同而产生变化呢,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采购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一旦订立生效,对双方当事人都会产生法律拘束力。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若再任由合同约束,势必影响守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履约利益。就像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双方不及时分道扬鏣,对当事人的打击和折磨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及时解除合同,无异于逃离苦海回头是岸。但是,法律对于解除合同是有严格规定和限制的,其解除的情形,解除的程序都有章可循,帮在合同订立时,理当对合同解除的条款加以必要的重视,以免出现,解除也不容易的局面。
合同法关于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所谓协商解除就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某种法定情形时,非违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实务中,单方解除合同常常会遭到对方的抵抗,对方会找出很多理由进行抗辩,其中最重要的抗辩之一就是否认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究其原因无外乎解除方负有通知的义务,通知到达之时才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所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解除的具体方式(比如邮件,信件或传真等)及拟制的情形(什么状况时视为通知到达)均应事先确定,以便消除对方解除合同的抵抗障碍。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采购合同作为合同分类中的一种,因此在解除合同的条件上,大致是一样的,具体体现在条款的区别上,好了以上就是采购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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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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