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约解除合同的期限
导读:
期限一般都是很重要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有的人可能会因为期限而丧失一些机会,要是错过最好的期限的话,说不定就是自己最好的机会被别人抢走,甚至错过最佳的治疗期限,失去生命。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因违约解除合同的期限。
买方没有依照买卖房屋合同的规定支付房款于卖方时,卖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买方(下家)没能依照合同的期限履行支付购房款的义务,卖方应当催告,在买方支付了违约金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继续履行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支付并不等于合同履行完毕、无需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无效及被解除。相反,违约人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协商解除协议属事后协议;约定解除权协议属事前协议,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即确定的。
2、协商解除的实质是以一新合同替代原合同,协商解除生效后,就发生解除原合同的效力;约定解除权的解除,唯有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且权利人行使解除权时,才发生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因违约解除合同的期限的相关内容。期限不仅仅在法律上显得尤为重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更是如此,我们要是没有守时的话,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的损失,也是对对方的损失,时间真的是金钱,希望所有人都不要浪费宝贵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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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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