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与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导读:
我们知道,凡是不违反法律法规,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在签订合同之前,都要谨慎,合同一旦成立,就很难将其变更或者解除,但也不是说完全不能变更和解除,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变更与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1、变更合同必须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合同,否则就构成违约。
2、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都构成合同内容的变更。合间中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的变更都属于合同变更。
3、有的合同变更还需履行批准、登记手续。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经营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4、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否则推定为未变更,仍按原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后,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变更与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条件的内容,由此可知,变更与解除合同都是有条件限制的,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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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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