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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暗藏陷阱 要仔细审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1 19:35:5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张女士看中某楼盘的一套两居室,然后交付5万元定金,签订了购房合同,却因没弄清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损失5万元。当银行告诉张女士无法办理贷款时候,张女士要求退房,开发商不打算退还购房订金,后...

  核心提示:张女士看中某楼盘的一套两居室,然后交付5万元定金,签订了购房合同,却因没弄清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损失5万元。当银行告诉张女士无法办理贷款时候,张女士要求退房,开发商不打算退还购房订金,后来经过工商局调解,退还5万元购房订金。

  如今,购房合同通常采用格式合同,市民购房往往忽略审查合同条款而导致自身维权时陷入不利的境地。昨日,弹子石工商所通报,市民张女士近日就险些因没弄清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而损失5万元的购房订金。工商部门提醒,购房者可仔细核对购房合同条款,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忽略违约条款险失订金

  近日,市民张女士交了5万元订金,签了购房合同,欲买弹子石某楼盘一套两居室。不曾想,当她到银行办理贷款时,银行却告知,由于此前张女士多次透支信用卡,且未准时归还,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贷款。张女士考虑到不能办理贷款,一时又拿不出那么多闲钱,只好打算让开发商退款不买了。但开发商的回应让她傻了眼:“无法按时缴纳购房款,是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因此购房订金不予退还”。

  无奈之下,张女士向弹子石工商所投诉。该所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购房合同中并没有标明,因无法提供购房款导致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遂予以调解。最终,房地产商与银行进行协商,消除了张女士的银行不良记录,办理购房贷款。

  购房合同暗藏“陷阱”

  “尽管工商部门对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很严,但仍有一些房产商打擦边球,加之商家与消费者在信息上不对称,房产商单方拟定销售合同容易‘动手脚’。”南岸区工商分局合同中介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购房领域中,涉及合同纠纷的问题高达5成以上,常见的主要有三大合同“陷阱”。首先是一些开发商将楼盘的宣传资料、沙盘、楼盘说明书、店堂公告作为合同附件,加在合同后面。一旦出现纠纷,就以合同为准,宣传材料不作数为由来规避责任;其次购房合同中一般都有针对开发商交房和消费者付款时间的约定,以及逾期交房和逾期付款,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但个别楼盘擅自延长合同中办证时间、减少赔付金额比例,让消费者陷于被动;第三,合同中将房屋抵押、配套设备、消费纠纷等情况在未经备案的附件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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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要仔细看清每项合同条款,尤其是一些逾期交房、付款等违约责任条款。消费者可要求开发商出具在工商备案审查通过的合同文本,或到工商部门进行申请查询。查验其实施合同和备案合同是否一致。此外,消费者还要特别留意合同附件,对其设置的不平等条款要谨慎。

  (原标题:明确合同条款 购房维权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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