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
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清偿也就是按照约定全面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债务,担保责任。
清偿抵充是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因为在数宗债务中,可能附利息,也可能不附利息;可能附担保,也可能不附担保;可能附期限,也可能不附期限。所以,清偿人所提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究竟用以抵充哪一宗债务,在当事人之间有相当的利害关系,因此有必要确立抵充的规则。清偿抵充的方法有三种:约定抵充、指定抵充、法定抵充。
清偿的主体包括清偿人与清偿受领人。清偿人是清偿债务的人,即履行义务的人。债务人当然是清偿人,但债务人的代理人以及第三人也可以是清偿人。而第三人是清偿人的就属于第三人代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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