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在兰州开审
导读: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指控:1998年10月至2004年底,甘肃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隐瞒公司实力、资质、资金实际用途及流向的情况下,与兰州铁路局财务处、兰州铁道结算中心签订委托购买国债协议,以先履行部分小额合同的方式,骗取巨额国有资产。
审案法官称,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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