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出现纠纷中介费能不能退
导读:
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房屋买卖出现纠纷中介费能不能退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目前大多情况下,中介费是由买方来承担的,一般二手房交易出现纠纷,大致分为四种情况,分别是卖方出现违约、中介违约、买方违约、中介违规承诺,我们针对性地来看:
第一种情况,卖方出现违约。这种情况,买方跟中介签的居间合同仍然有效,中介也履行了居间服务,这时中介一般不会退还中介费,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中介一般在居间合同里要求违约的一方即业主退还中介费给购房者。
第二种情况,中介违约,比如房子因产权问题无法过户的,过错方是中介,他们没有尽到房源核验的义务,中介费应予退还。
第三种情况,买方违约,如果买方出现情况不想买了,打算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会退还中介费的。
第四种情况,中介违规承诺。有些情况下,中介违规承诺帮助购房者买房,比如购房者本来没有资格买房,中介却承诺可以帮助购房,此种情况下中介是过错方,必须退还中介费。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1)居间方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方的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①、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委托方利益受损时,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②、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不利于委托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委托人的利益受损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出现纠纷中介费能不能退”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与中介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居间合同。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