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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买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1 18:39:16 人浏览

导读:

近日,我得知有十几套尾房在出售,但出售的是使用权,这些房子是1995年建成的,价格在28至29万元。现在我想知道,使用权的尾房,我可以买吗?这家房地产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一万元订金,订金合同上只写有该房屋没有租赁纠纷,待全款筹齐后他们与买房人一起办手续,到房

近日,我得知有十几套尾房在出售,但出售的是使用权,这些房子是1995年建成的,价格在28至29万元。现在我想知道,使用权的尾房,我可以买吗?
  这家房地产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一万元订金,订金合同上只写有该房屋没有租赁纠纷,待全款筹齐后他们与买房人一起办手续,到房管所办房本。为什么这些房子出售的是使用权呢?这样的房子,买了之后是否有风险?
                               读者 仇金辉
  仇金辉:您好!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房屋的使用权买卖在北京还没有放开。现在这家房地产公司出售的这十几套房屋,是按照房屋使用权出售的,那么购房者购买到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屋完全产权。
  这些房屋如果要变为产权房卖的话,那么首先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
  另外,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您购买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与已购公房上市手续一样,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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