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般公司在招聘的时候都会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合同又可以分为无期限合同和有期限合同,两者合同其实是不一样的。那么对于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其本身是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质,因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是发生法律里面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合同当中存在的劳动关系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劳动合同当中的员工发生退休,这种劳动关系才会发生终止。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者也就是员工,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年龄期限之内,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生解约的情况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也要向劳动人员也就是员工,提供经济上面的补偿。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是适用于某些专业性的工作领域,或者是工作性质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领域,以及劳动者的年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领域当中。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来讲,都是有优点的。对于劳动人员来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为劳动人员,提供长期稳定性质的工作,劳动人员可以稳定的在所属的部门进行工作。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长期稳定的聘用劳动人员,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既可以避免人才的流失,又可以避免经常更换企业员工所产生的损失。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无期限劳动合同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留住人才有利于公司发展,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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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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