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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业主同意可解聘物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6 23:13:46 人浏览

导读:

半数业主同意可解聘物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如果作出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决定,业主有权向法院起诉。国务院日前发布第504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物权法》,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多处


半数业主同意可解聘物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如果作出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决定,业主有权向法院起诉。国务院日前发布第504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物权法》,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多处修改,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到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于规
定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为防止这种行为可能侵害到业主的权益,《决定》赋予了被侵害权益业主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力,《决定》对此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决定》还扩大了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的范围,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现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指导机构只有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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