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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14:58:26 人浏览

导读:

农村里的宅基地与城市里的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虽然房屋所有人土地都没有所有权,但是他们对于房屋的处分权利也有所不同,商品房的业主可以随意出售房屋,之间我国的政策是不允许宅基地进行买卖的,但是最近有所改变,那么居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村里的宅基地与城市里的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虽然房屋所有人土地都没有所有权,但是他们对于房屋的处分权利也有所不同,商品房的业主可以随意出售房屋,之间我国的政策是不允许宅基地进行买卖的,但是最近有所改变,那么居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居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一、居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二、农村宅基地划分的标准

  各地制定宅基地用地标准时所参照的依据可分为3类:1是根据人均耕地确定;2是根据用地区域和土地性质确定;3是根据家庭人口数量确定用地标准。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取得的房屋价款应当返还给买受人(一般不支持利息损失)。

  2、损害赔偿

  出卖人应当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买受人在明知其并非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下,仍然购买房屋,应对合同无效承担次要责任。

  综上所述,因为一户人家只准拥有一套宅基地,多以农村的宅基地可以进行内部转让,但是如果将宅基地卖给城市户口的居民那是不被允许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并且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以上就是“居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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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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