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率先实行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制度
导读:
核心提示:青岛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制度,率先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立,并赋予土地经营权证抵押、担保权能,实现土地资源的资本化和市场化。
山东胶州市铺集镇高家庄的宋建春五年前和村民一起入股成立合作社,种植了1200亩的种植薄壳核桃。两个月前,由于缺少购买机械和追肥除草等工作的资金,宋建春想到了银行贷款。
然而,由于没有金融机构认可的财产和抵押物,贷款迟迟得不到落实,这让带头人宋建春犯了难。
在了解到可以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策后,宋建春的合作社不到一个月就从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支行得到了3年的150万元贷款,有效地缓解了合作社的资金压力。
近年来,为破解“三农”发展过程中抵押融资渠道不畅,贷款难、贷款贵等难题,青岛市农委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制度,率先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并赋予土地经营权证抵押、担保权能,让土地快速“活”起来、有序“流”起来,实现土地资源的资本化和市场化。
据悉,青岛市共为规模经营主体颁发了土地经营权证125本,涉及土地经营面积7.55万亩。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用土地经营权作抵押已获得贷款3610万元,走在了全国前列。
针对现有政策、制度设计还不能涵盖、不能解决的“真空地带”,青岛市农委和人民银行还联合出台了《青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办法,探索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体系,促进涉农信贷投放。
在加快农村土地产权确权颁证的同时,青岛市农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交易范围、交易品种及交易规则。建成6个区(市)级和64个镇(街道)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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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率先成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今年7月正式投入运行,设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下设农村资产交易受理、农村资源交易受理、农村土地流转、涉农抵押登记等7个业务窗口,分别受理农村资产类、资源类、农村土地流转类交易,提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服务。在各镇办设立产权交易分中心,作为市级交易中心补充,负责交易申请、资料初审等前期工作,根据受理权限负责本级相关产权交易业务办理。
除胶州外,黄岛、即墨、莱西、平度四个区(市)级产权交易市场和64个镇(街道)产权交易市场进入试运行阶段,青岛市农村产权交易额达到2.04亿元。
此外,青岛市农委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还签订了《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农业产业政策和涉农金融政策融合。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制定了专门的指导意见和考核评估办法,对银行机构支持涉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对排名靠前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鼓励涉农信贷投放。
青岛市农委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推进金融支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我规范的积极性,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约束,稳定与土地承包方的流转关系,逐步走上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轨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奠定基础。
(原标题:青岛农民凭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 率先破解农村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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