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房使用权缩水17年 开发商拒绝赔偿
导读:
早报讯 胶南市民范先生于去年从胶南麟瑞商务广场购买了一套房子。9月20日拿到房产证时,他意外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到2042年。“我刚买的新房只有33年的土地使用权,与原本应该享受的50年差距太大了。”范先生立即找到开发商讨说法,但开发商表示当时在销售处已经悬挂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明确标注着土地使用年限,范先生没有看到是他自己的疏忽,开发商没有过错。
花25万元买套新房
据范先生介绍,去年6月4日,他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位于胶南珠海路东段的麟瑞商务广场,准备购买一套房子办公用。“我记得售楼人员给我介绍了不少这栋楼房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唯独没有说土地使用年限的事儿。”范先生说,他不是专业人士,对土地使用年限等问题也不是很了解,只是下意识地觉得既然是新买的楼,土地使用年限肯定是50年,错不了。当天下午,范先生就花近25万元购买了一套位于6楼的新房。
使用年限缩水索赔遭拒
“去年12月份,开发商就跟我们承诺说,马上就可以办房产证了,但直到今年9月20日,我们才把房产证拿到手。”范先生说,他仔细查看房产证,发现土地使用年限竟然是从1992年起,至2042年止。“我找明白人了解了一下,知道商用楼的使用年限应该是50年。可我这个50年竟然从17年前就开始算起了,这不是讹人吗。”范先生说,他立即找到开发商讨说法,要求赔偿,但开发商不同意。
房产商:
土地使用证就挂在销售处
昨天上午10时,记者赶到麟瑞商务广场采访了销售处负责人田经理。据他介绍,麟瑞商务广场用地早在1992年就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几经转手后,他们公司于几年前买下了这片土地。自从麟瑞商务广场商品房开始销售以来,他们一直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5证悬挂在销售处显眼的地方,目的就是公示,让购房者可以一目了然。“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明确标示了这片土地的使用起止时间,范先生没有看到是他的事,跟我们无关,因此我们不会因此给他赔偿。”田经理告诉记者。
国土部门:
“广场”土地使用证合乎规定
胶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介绍,1999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分别为70年和50年。“自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们还没有遇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郭主任说,根据相关政策,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并办理登记,但是否要交费,交多少费,还没有明确规定。
“经我们调查,麟瑞商务广场用地的确早在1992年就已经得到《国有土地使用证》了,此后尽管一直没有开工建设,但一直缴纳着土地使用税等费用,它的各种手续都符合相关规定。”这位姓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消协:
售楼人员应主动告知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胶南市消协刘主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知情权。范先生作为一位普通市民,在购房前对《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很专业的东西不可能有深入研究,也很难弄明白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回事。而作为卖出方,麟瑞商务广场售楼人员应主动将使用年限等事宜告知,但他们却没有这么做,因此有违规销售的嫌疑。”刘主任说,胶南消协可以帮范先生协调这件事,如果协调不成的话,范先生只能借助法律诉讼的渠道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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