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房产广告盘点 有关部门应重视
导读:
海南省海口市有一个楼盘,其广告用了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来反映住房与身价的关系。从广告的角度看这是一个很有创意的想法,但在购房者看来这却是一种侮辱,要求有关部门查处。因为在他们看来,这则广告隐含了“买得起房子的就是人,买不起的就是猿”。看来,对一些“雷人”的房产广告,确实需要有关部门管一管了。
推荐阅读:
若做一个不完全的概括,“雷人”的房产广告大致有几类:
一是浮夸式。一些楼盘广告常被诟病过于浮夸,满眼“豪宅”、“至尊”、“金领”、“名仕”,辞藻华丽却不知所云,难得有一则看上去很朴实的广告;
二是洋人化。很多楼盘从户外广告到效果图都很喜欢用外国人做形象代言,以此作为一种生活品质的象征。曾有楼盘在户外广告中,使用了多位国外知名设计师和音乐人的头像,让人误以为这些曾经或正在影响着世界的人都是这个楼盘的代言人,或者在这个楼盘买了房子,其实并非如此。
三是时髦式。在去年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藩“丈母娘推高房价”的理论最盛行的时候,杭州也有楼盘曾经借用丈母娘理论做广告,说“你可以不买房,除非摆平丈母娘”,甚至上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借以说明80后买房结婚的现实问题,着实火了一把。
四是伤人式。南京曾有一个楼盘的房产广告只有一句话:“价格都不能承受,还谈什么生活享受?”房价高企,早已令许多年轻人成了“啃老族”,还要在一二十年里背上沉重的房贷,这一切已经谈不上“享受”了,开发商再说出这样的广告语,难免有居高临下、在伤口上撒盐之嫌。文章开头谈及的买不起房子就“不是人”的广告,也属于伤人一类。
五是取笑式。杭州某房企在滨江区的一个楼盘的广告,广告词是这样写的:“老家的人都说,我在杭州事业很成功。我却总觉得,在杭州有一套房子,才是真的成功。”有网友留言说:“在广告公司做创意的人,就是这个社会最底层的人,无非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但取笑就不对了。”
六是低俗式。某城市公寓一则广告语说“如果你不能给她一个名分,那就送她一套房子”,言词直白让人瞠目,被网友称为“二奶楼”,指责其“传递的是什么样的价值观”,这个广告被网友“人肉”搜索出,是台州的一个楼盘。
一些房产广告所以“雷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开发商及广告设计者过于追求创意和新奇,没有想到广告用语可能产生歧义,更未进行换位思考,即考虑公众特别是住房需求者的心理感受。对于“有房才是真的成功”的那则广告,有位在杭州打拼多年、至今仍买不起房的网友看了直斥:“这不是把我们这么多年的努力都否定了吗?在杭州没有房子就不算成功,这是什么逻辑?”那则在户外广告中使用了多位国外知名设计师和音乐人的头像,未经本人同意,有侵犯当事人肖像权之嫌。而被网友称为“二奶楼”的广告用语,则违背了《广告法》中关于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的原则,应被列入取缔之列。至于浮夸、时髦类广告,虽不被公众看好,但也没有法律规定应予禁止,只能靠房产商自纠了。
我们是动机与效果统一论者。尽管有些“雷人”房产广告出发点并无恶意,但对那些用于低俗、伤人、涉嫌侵权的广告,隶属于工商管理局的广告管理部门还是需要依据《广告法》进行甄别,该纠正的纠正,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不能让房产广告随便“雷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2022年土地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是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地收200元;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地收100元等
部门的债权债务账户主要是核算和反映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正常待结算应收应付关系,对债权债务的管理要求是应当及时进行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然而,部门普遍存在债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