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购房指南法 > 购房合同 >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2 05:00:17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的购买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的,这个购房合同需要相应的当事人自己进行保管的,但是如果发生了丢失的情况是可以进行相应的补办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购房合同丢失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的购买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的,这个购房合同需要相应的当事人自己进行保管的,但是如果发生了丢失的情况是可以进行相应的补办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购房合同丢失怎么补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购房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1、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

  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后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购房合同订立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购房合同丢失怎么补办的全部内容。购房合同的签订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构成要件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