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初,对公房使用权交易翘首期待的人们终于等来了好消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争议中出台。 通知规定
是的。做出这样的规定,是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尽量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售后公房和农民安置房首次转让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认定: 1、售后公房,在首次
不可售公房差价交换使用时,各方承租人应填写《上海市不可售公有住房换购申请书》,并向出租人征询,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互换使用各方承租人应签订由市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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