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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2 09:43:19 人浏览

导读:

二手房是现在很流行的交易,一方面买房现在已经成为都市年轻人的重要事件,但另一方面,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大家对房子的关注度不断升高,许多人会去选择购买二手房。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南京市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二手房是现在很流行的交易,一方面买房现在已经成为都市年轻人的重要事件,但另一方面,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大家对房子的关注度不断升高,许多人会去选择购买二手房。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南京市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南京市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般应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没办理须同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身份证相片2张;

  3、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复印件;

  5、原户口本/户口页。

  二、二手房买卖中介收费标准

  根据房产中介的相关情况。一般来说,二手房交易的中介费都不是固定的,而是按照具体情况来收费的。一般而言是收取成交价的1%-3%。不过不同公司情况也不一样,因此您可以询问清楚中介公司之后再做具体的决定。

  三、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为了避免因户口问题而引发的房产纠纷,我们认为,买方一定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求卖方出示户口,并复印留存。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但这种做法存在两点缺陷,一方面,户口本只能反映卖方家庭成员的户籍状况,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员户口落于交易房屋内的可能;另一方面,户口本上的信息可能与实际的户籍状况存在差异。

  第二,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房屋的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买方可以委托律师或亲自到派出所了解房屋的户籍状况。如果派出所仅限本人调取户籍材料的活,买方可以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如果卖方拒绝配合的话,则房屋的户口即可能存在问题。

  第三,就户口问题进行协商。约定适当的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如前所述,户籍问题的事后补救是非常困难的,买方必须在纠纷的预防上下足工夫。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方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买方应当时刻牢记:花钱买的不仅仅是一处产权无争议的房屋,还应当是一处户籍无争议的房屋。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卖方仅仅作出将户口迁出交易房屋的承诺是远远不够的,买方必须与卖方就违反该项承诺的责任作出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买方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南京市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的相关知识。一般而言,需要身份证(二代证没办理须同户籍办理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2张、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证明、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复印件、原户口本/户口页。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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